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盐城市房产管理局“四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
盐城市房产管理局
“四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标投标、城市规划、社会中介、涉企办班等四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市统一部署,现就我局的“四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收费最低、办事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按照“整治、规范、提高”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思路,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将“四项整治”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着力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损害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将局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招标投标、城市规划、社会中介、涉企办班
整治重点:企业及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干扰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乱收费等影响房产管理部门形象、迫切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问题(详见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表)。
三、整治方法及步骤
从4月下旬至9月底,分动员部署、自我排查、整改规范、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局系统涉及招标投标、城市规划、社会中介、涉企办班的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2、自我排查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登记。
3、整改规范阶段(6月中旬--8月中旬)。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程序、制度。
4、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对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迎接市优化办检查。
四、职责分工
1、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局分工领导花银俊,物管中心、物管处具体负责。
2、城市规划专项整治。局分工领导顾惠祥,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房建处具体负责。
3、社会中介专项整治。局分工领导顾惠祥,房政处具体负责。
4、涉企办班专项整治。局分工领导刘 朗,房协、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去年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以来,局系统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反响较好。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还没有从体制机制上得到解决。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四项整治”的契机,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局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水平。
2、强化措施落实。局优化办要加大对局系统“四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力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统一行动,认真落实“四项整治”工作措施,进行任务再分解、责任再落实、工作再动员,迅速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和处室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专项整治的工作合力。
3、确保整治效果。要围绕整治的目标和整治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积极研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要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入手,努力寻求“治本”的途径和办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些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管理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市房产局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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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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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部署
阶段 |
4月
下旬 |
传达学习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 |
局优化办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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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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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排查
阶段 |
5月
底前 |
根据市、局部署和要求,认真清理、排查问题 |
物管中心
物管处 |
|
发放、填写、汇总招标投标项目情况统计表 |
物管中心
物管处
局优化办 |
|
对相关项目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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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规范阶段 |
7月
底前 |
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过堂,拟定整改方案,报局优化办备案 |
物管中心
物管处 |
|
根据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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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程序、制度 |
|
检查验收阶段 |
8月
底前 |
对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
局优化办 |
|
迎接市优化办组织的抽查验收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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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整治
范围 |
2005年1月1日以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进行招投标的所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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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重点 |
1、招投标交易不规范行为;2、招标人不规范行为;3、投标人不规范行为;4、专家评委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操作行为。 |
局分工领导花银俊,物管中心、物管处具体负责。
市房产局城市规划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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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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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部署
阶段 |
4月
下旬 |
传达学习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 |
局优化办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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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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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排查
阶段 |
6月
中旬前 |
根据市、局部署和要求,认真清理、排查房屋权属登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物业管理设施验收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规划等问题 |
交易登记中心、房建处、物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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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优化办提供的目录,对有关建设项目确权发证情况进行逐一清查,核对资料 |
交易登记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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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项目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台帐 |
交易登记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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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规范阶段 |
8月
中旬前 |
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过堂,拟定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 |
交易登记
中心 |
|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程序、制度 |
交易登记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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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优化办要求,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
交易登记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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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阶段 |
9月
底前 |
对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
局优化办 |
|
迎接市优化办组织的抽查验收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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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整治
范围 |
1、全市2003年以来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取得土地,已经建成和在建的所有建设项目;2、全市2005年以来规划部门已经立案的所有公建违法建设项目;3、全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非出让土地违法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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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重点 |
1、房屋权属登记是否依据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竣工验收意见;2、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面积和用途;3、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办证;4、物业管理设施验收、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是否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内容。 |
局分工领导顾惠祥,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房建处具体负责。
市房产局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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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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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阶段 |
4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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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通知精神 |
房政处
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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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社会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资质年检,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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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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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会议,部署工作、落实任务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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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排查阶段 |
5月底前 |
各中介机构根据要求认真清理、排查问题,上报有关表格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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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 |
各中介机构结合考核细则,进行逐一对照,并建立好台账 |
房政处
各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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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前 |
检查核对各中介机构台账资料 |
房政处
各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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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
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路边中介”全面检查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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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规范阶段 |
7月中旬前 |
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会办过堂,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备案 |
房政处
各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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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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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理方案进行集中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 |
房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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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
房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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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阶段 |
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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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
局优化办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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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县)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进行督查 |
房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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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产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治结果 |
房政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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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整治
范围 |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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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重点 |
1、是否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资质,有无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行为。2、是否存在违反行业执业规则,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是否遵守行业自律协议。3、是否明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有无违规收费问题。4、是否与主管部门真正脱钩。5、是否依法纳税。 |
局分工领导顾惠祥,房政处具体负责。
市房产局涉企办班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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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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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部署
阶段 |
4月
下旬 |
传达学习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 |
局优化办
各有关单位 |
|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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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排查
阶段 |
5月
底前 |
根据市、局部署和要求,认真清理、排查问题 |
组织人事处
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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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填写、汇总涉企办班情况统计表 |
组织人事处
房协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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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企办班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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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规范阶段 |
7月
底前 |
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过堂,拟定整改方案,报局优化办备案 |
组织人事处
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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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 |
组织人事处
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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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程序、制度 |
组织人事处
房协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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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阶段 |
8月
底前 |
对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
局优化办 |
|
迎接市优化办组织的抽查验收 |
局优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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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整治
范围 |
2006年1月1日以来已举办、正在举办和计划举办的涉及企业的各类培训办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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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重点 |
1、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办班项目;2、运用行政手段或借助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并收取费用的培训办班项目;3、违反收费管理审批和工商登记有关规定的培训办班项目;4、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培训办班项目。 |
局分工领导刘 朗,房协、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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