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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房产管理实际着力抓好源头防腐
 
作  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8-6 16:09:46  点 击 率:

 

紧贴房产管理实际着力抓好源头防腐

盐城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和持续升温,房产管理部门逐渐成为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由于手中 掌握一些涉房审批权力,因而也就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近年来,盐城市房产管理局注重紧贴房产管理部门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着力从源头上抓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突出工作重点,始终把责任制建设放在关键位置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相继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廉政谈话若干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各单位“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局党委在与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时,都要一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反复强调各级干部必须实行一岗双责,按照“条块结合”和“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既分管业务工作,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明确其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责任单位、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突出重要时段。着力抓好“节日病”的预防,每年元旦、春节前夕都要下发《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房产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过春节承诺》、重申有关“不准”的规定等,每逢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组织反腐倡廉的专题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承诺,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共同把好节日期间廉政关。三是突出重要环节。着重是对房产收件发证、商品房预售、住房保障审批、经纪机构及物管企业资质的审批备案等重要节点,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复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果断处置,有效防止了“关节病”的发生。

    二、加强政务公开,使公权得到公众的监督

    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是由于群众对公权的不了解和少数公务人员滥用造成的。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加强政务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一是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对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将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部门职能、办事程序、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注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向社会公布了《服务企业“绿卡”制》、《首问负责制》、《项目否决报备制》,适时修订《政务信息指南》、《优质服务承诺制》和《涉企收费公示制》,汇总印发了《房产服务指南》,对局系统33个服务项目的受理部门、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汇编成册,实现了“一本通”。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将办理各类权属登记、房产测绘的办理程序、房屋产权登记涉及的契税、地税征管,房产公证的办理事项等进行了收集汇总,编印了《服务手册》,在办证窗口和房产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使行政行为都在社会、群众的监督视线之中。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内容。除通过政务公开栏、房产信息网等途径进行公开外,积极利用发布会、通气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另外还在房产交易大厅、市行政审批中心房产服务窗口等处设置了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公开。过去,有些个人或企业因急事需尽快办理产权交易有关手续时,往往要费尽周折,通过熟人,有些还需表示表示才能办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开通了公开的“绿色通道”,开正门,堵后门,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确有合理的原因,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就可免费进入“绿色通道”,实现急事急办。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享受条件及办理程序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也通过媒体公开,群众对涉房事项的知晓率明显提高,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监督。实施了政务公开进社区,在七个街道办事处的60个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了“廉租住房申报受理”窗口,印制了各类公示牌悬挂在醒目位置,所有住房保障享受对象必须在所属社区进行审核、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大大减少了廉租住房审批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

    三、严把涉房审批关,让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

    腐败行为大都伴随着权力,伴随着行政审批环节,因此,预防腐败重在对权力的制约。为了做到这一点,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制度,制定印发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办公会议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上下共同把关。针对管理住房资金、产权登记发证、审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审批商品房预售和重大行政处罚等有权敏感工作,我们成立了相应的4个审批小组,突出加强对权力比较集中、群众比较敏感部位的监管,做到一两个人决定不了大额资金的动用,一两个人决定不了疑异项目的审批。在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中,经常有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想打政策的“擦边球”,提出一些有争议的项目和要求,过去通过“疏通”一两个审批人或许能办成,审批小组成立以后,堵住了这条路。集体决策既体现集体把关,减少失误,又做到权力制约,共同监督。2007年,我局共审批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342户;安排廉租住房入住和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563户;审批商品房预售301幢159万平方米,没有一件群众提出异议和投诉,全局没有出现一起涉房审批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2007年我们还配合全市的规划专项整治,对市区2003年以来初始登记的75个宗地、261个单体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严查房屋权属登记是否依据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竣工验收意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面积和用途;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办证和物业管理设施验收、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是否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内容。从全面清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在我局的审批环节有违规行为。这次全面清理整顿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检查,同时也为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警示。

    四、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房产执法行为

    房产执法由于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往往也就成了一些个人或企业“攻关”的重点。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杜绝暗箱操作,针对过去房产执法弹性较大的问题,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盐城市房产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以及《行政处罚工作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将执法范围细化为86项,每项的处罚标准都进行了量化,印制成册发至有关部门,每个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促进了执法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罚得有理、罚得有据、罚得透明,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执法行为上,做到亮证执法、举止文明、工作耐心。在执法程序上,随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拟作出的处罚幅度。在处罚执行中,即便是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幅度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都要在处罚决定中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和渠道,有效地保证了行政执法中的廉洁行为。同时,我们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善于从信访中发现案件线索,坚持将办好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廉洁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领导分工,指定承办处室,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反馈率100%,受到了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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