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程序
测绘委托受理- 初步成果验收— 缴费 — 出具测绘成果
2、提供材料(复印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设计变更及电子文档);
(2)土地使用证;
(3)不影响公用面积分摊的分割销售方案;
(4)小区总平面规划图;
(5)民政部门关于小区命名的批复、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材料或者说明。
注:提供复印件时应提供原件复核,附图及设计变更须规划部门盖章确认,同一小区(2)、(4)、(5)只需提供一次。
3、办结时限
住宅楼(5幢以内)和一般综合楼7个工作日完成测算工作,并将初步成果交委托方验收,验收反馈无异议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出具成果;一次性委托幢数较多或复杂综合楼视情况双方约定。
预测成果出具前,如有新的变更,从提出变更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限。
4、收费标准
住宅楼:1.2元/平方米;工业厂房、商住楼:1.8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2.4元/平方米。(详见盐市价发[2004 ] 120号文件)
5、受理部门
市房地产测绘中心(盐马路10号二楼北侧),电话:88355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