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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测绘
 
作  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8-6 15:51:32  点 击 率:

1、办理程序

测绘委托受理、预约时间 — 现场勘测- 初步成果验收— 缴费 — 出具测绘成果

2、提供材料(复印件)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及设计变更);

(2)土地使用证;

(3)民政部门关于小区命名的批复、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

注:附图及设计变更须规划部门盖章确认,已经预测的提供预测成果函,无须提供(1)----(3)项材料。

3、办结时限

材料提供齐全,所有房间均能打开,现场勘测一次性完成的,住宅楼(5幢以内)和一般综合楼现场勘测后10个工作日完成测算工作,并将初步成果交委托方验收,验收反馈无异议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成果;一次性委托幢数较多或复杂综合楼视情况双方约定。

委托时间:委托方应在申请规划竣工验收前15日内提出委托申请。

4、收费标准

住宅楼:1.2元/平方米;工业厂房、商住楼:1.8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2.4元/平方米。(详见盐市价发[2004 ] 120号文件)

5受理部门

市房地产测绘中心(盐马路10号二楼北侧),电话:8835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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