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办理须知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三级企业资质
二、实施主体:市房产管理局
三、许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四、条件:
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五、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5、从业人员、职称人员证明材料
6、经营场所证明
7、公司章程
8、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9、法人身份证明
10、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岗位职责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11、三级(暂定一年)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1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3、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14、企业信用系统授权证明
说明:1、新申报三级暂定一年物管资质准备1到10材料;到期继续申报三级暂定一年物管资质准备1到13材料;三级暂定一年到期升三级物管资质准备1到14材料。并将材料按此目录顺序汇编一份。
2、需提供书面申请一式两份(一份进材料汇编,一份另附)。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可从房产网(http://www.ychouse.gov.cn/9/Index.htm)下载。
4、复印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在收件审核后退还。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发证
七、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无
九、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咨询电话:8384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