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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2011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1.19  |  来源:盐城市房管局  |字号[大、中、小]|
  • 关于推荐2011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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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 2011年,在各级物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物业管理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深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树立典型,表彰2011年度物业管理行业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工作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表彰评选范围
  • 1、物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以及各县(市、区)从事行业管理的相关管理部门;
  • 2、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个人以及各县(市、区)从事行业管理的个人。
  •  
  • 二、评选推荐条件
  • 1、物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各县(市、区)行业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相关管理部门;创新意识强、团队精神好,能够很好地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群众投诉率低、满意度较高的,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物业服务单位(取得省优物管项目、市优物管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 2、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县(市、区)从事行业管理成绩突出的个人;工作踏实负责、积极肯干,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能够出色完成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取得省优物管项目、市优物管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可优先考虑)。
  •  
  • 三、评选推荐名额及申报表(见附件1-3)
  • 四、其他事项
  •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月31日之前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等有关材料报我局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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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此通知。
  •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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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城市房管局(作者: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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